首 页 | 时政要闻 | 政治建设 | 经济建设 | 文化建设 | 社会建设 | 生态建设 | 法制建设 | 政府建设 | 公开服务 | 民生工程 | 社会评议 |
城市聚焦 | 城市规划 | 城市建设 | 城市管理 | 城市交通 | 城市水务 | 城市供气 | 城市环保 | 城市房产 | 城市商业 | 城市医疗 | 防灾管理 |
县域经济 | 城区发展 | 乡镇建设 | 三农资讯 | 智慧城市 | 产业园区 | 城市旅游 | 文化场馆 | 重点工程 | 招商引资 | 企业资讯 | 港 澳 侨 |
9月12日,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骗局”引发的民事官司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加入以房养老”项目的高女士与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房屋物归原主。
听到判决后,高女士激动地流下眼泪,不断称谢。
此前,59岁的高女士被“忽悠”抵押房产投资“养老”,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抵押代理人龙某将其房屋出售,导致她养老不成反丢房。为此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以房养老骗局”在去年初案发后引发关注。相关公证机构被责令整顿,相关公证程序也因此改变。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娜表示:“房子还给老人了,但涉及抵押贷款还未结束,案子还有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