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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正式实施,根据其在社会优待方面“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的规定,北京市民政局已拟定《关于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外埠老年人将享受9项同城优待政策,其中包括65岁及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逛公园。该政策有望7月起实施。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本市曾在2008年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共11个条目,包括9个优待项目和有关高龄津贴和为特殊困难老人发放养老补贴2个福利项目。根据最新拟定的《关于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外埠常住北京的老年人将享受其中的9项社会优待政策,与北京户籍老人同等对待。
李红兵表示,经过论证和调查,有可能将以6个月作为衡量是否属于“常住”人口的标准,而6个月的居住时间则将以《暂住证》上的登记时间进行推算。满足这个条件的60岁以上外埠老年人,就可以到居住地居委会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因此,《暂住证》将成为确定外埠老年人是否在京居住的依据。
李红兵说,新政策将报请市政府进行转发,同时制定《北京市常住老年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规定。(记者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