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时政要闻 | 政治建设 | 经济建设 | 文化建设 | 社会建设 | 生态建设 | 法制建设 | 政府建设 | 公开服务 | 民生工程 | 社会评议 |
城市聚焦 | 城市规划 | 城市建设 | 城市管理 | 城市交通 | 城市水务 | 城市供气 | 城市环保 | 城市房产 | 城市商业 | 城市医疗 | 防灾管理 |
县域经济 | 城区发展 | 乡镇建设 | 三农资讯 | 智慧城市 | 产业园区 | 城市旅游 | 文化场馆 | 重点工程 | 招商引资 | 企业资讯 | 港 澳 侨 |
北京旧城保护改造每疏散1万人,平均安置费用达15亿元以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城市发展研究院日前发布了一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价体系研究报告》,按照现行政策和货币补偿标准粗略计算,得出上述数字。
使用方面缺乏长期的明确规划
研究报告课题组专家表示,当前北京市旧城保护改造的模式,要求以保护原建筑、原风貌、原肌理为目的,不进行大规模土地开发,对建筑物等以院落为单位的小规模改造、修缮或保护。这种模式需要政府纯资金投入,但因工作周期较长,政府持续资金投入才能见效,对基础设施后期更新比较困难,并不适合迫切需要保护和改造的较大保护区的保护。
报告粗略计算了旧城保护改造所涉及的风貌保护、房屋修缮与危旧房改造、市政设施建设、人口疏散与腾退安置等多项费用。粗略计算,每疏散1万人,平均安置费用达15亿元以上。
目前,市政府每年投入10亿元资金用于旧城房屋修缮和人口疏散资金,各区政府再结合本区财政状况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报告评估说,政府投入旧城保护区的资金数额有限,受现行政策的限制,社会资本不愿投入旧城保护区的改造,也缺乏市场融资的政策和措施,且在使用方面没有长期的、持续的明确规划,从而造成较大的财政压力。
原地保留建筑原住民可投入改造
这位专家提出,旧城保护改造的资金保障可以采取政府出资、企业出资、企业融资和社会资金四位一体的投资结构模式。政府负责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文物腾退、土地出让资金返还等;其余资金由企业出资或通过市场进行筹集,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对于原地保留和修缮类建筑,鼓励原住民或原产权单位自行投入部分资金予以改造,政府或实施主体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不建议老龄人口外迁
该专家表示,北京旧城内弱势群体多。经调查,目前旧城内居民贫困化、两级化现象严重。一些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自我解决住房能力有限、地域依赖性较强、脱贫心理较重。
他主张,旧城发展在需要适当数量人口的同时,还需优化人口结构。以尊重旧城区居民意愿为原则,优先疏解从事第二产业的人群,考虑并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因旧城内老龄人口的比例较大,很多人已没有离开旧城的能力,对旧城依恋程度较大,故除意愿迁出的老年居民之外,不建议老龄人口外迁。
另外,对那些具有传统手艺和技能、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的居民,及完全依赖旧城经济环境生活的老艺人、老字号的从业人员,要鼓励他们留下。
■
名城整体格局保护“人”与“城”不够协调
新京报讯(记者 郭少峰)依照评分结果可以看出,专家对于北京名城整体格局的保护评价很高,但对于保护效果层面并不太满意。评估结果显示:对于北京名城整体格局的保护,专家在基础条件的评分为“很好”(95分);保护效果层面却只给了较好(75分),加权后总分也只有80分,趋近于“良好”。
综合分析影响保护效果的原因,分别有3项得分较低:街巷肌理的原真度及完整性、核心保护区人口数量与名城真实和完整保护的适宜程度、原住民生活质量。其中两项涉及“原住民”问题。
另外,北京市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评分等级为“良好”(83分)。其中,基础条件维度评分等级为“很好”(95分),但保护工作评价为较好(76分)。主要失分点为公众参与意识、保护规划的执行力、保护机构、保护资金以及建筑物的再利用等。
■ 背景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价体系研究报告》是2012年由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委托北京城市发展研究院承担的,报告针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格局、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单位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北京名城特质等6个层面进行评价。专家评价采取百分制。其中60分以下为“差”;60-100分每隔10分为一档,分别为“一般”、“较好”、“良好”、“很好”;100分为“非常好”。(记者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