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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高温假是双赢之举

发布日期:2013-08-08  发布人:摘自北京晨报  阅读次数:512

      记者从杭州西湖电子集团了解到,从7月26日到8月4日,该公司近千名员工集体放“高温假”,这期间时间可以自由支配,而工资、高温补助等照常发放。(8月7日《新京报》)

  在罕见的高温天气里,浙江部分企业推出的“带薪高温假”,犹如习习凉风,润人心田。

  “带薪高温假”无论是对员工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值得推崇的双赢之举。

  极端高温天气,其实就是一种自然灾害。企业员工在极端高温天气里工作,身体健康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威胁到生命安全。特别是一些企业,其自身的工作环境就属高温环境,如矿山、建筑、钢铁、铸造等。在这极端高温天气里,这些行业的员工可谓不堪重负。“带薪高温假”对于企业员工无疑是一个福音。

  “带薪高温假”也使企业员工在精神上得到抚慰。这种精神上的抚慰,能够对人的心理健康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企业员工身心都得到了很好的调整,为日后更好的工作也打下了良好基础。

  表面看起来,企业推行“带薪高温假”,加大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极端高温天气里,最容易发生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都会加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如果在“带薪高温假”的时段里,对企业的各类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则为提高设备运转率及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这就叫“磨刀不误砍柴工”。

  还应看到,企业推行“带薪高温假”,传递了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关怀。只有企业爱员工,员工才会爱企业。企业对员工的这种人性化关怀,必将激发员工爱岗敬业的热忱。这种热忱将转化为工作效率的提高,转化为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提高。这种企业与员工心心相印的良性互动,将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面对部分企业推行“带薪高温假”这一现实,《劳动法》也应与时俱进,将“带薪高温假”通过立法,让企业员工的正当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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