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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速部署,确保改革11月10日在全国正式实施——
“证照分离”改革拒绝任何挡箭牌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有利于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同时,相关改革措施的实施,涉及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在执行和适用上的调整,做好法治保障工作是确保改革能否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此外,改革还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
“证照分离”正在加速。
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改革,推进“照后减证”。
10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明确表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10月23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建立形成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的部门协调机制,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具体管理措施,并于11月10日前将具体措施报送总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改革在全国同步正式实施。
那么,“证照分离”如何分?又该怎么管?需要哪些配套改革?针对这些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此前试点的上海、山东等地相关部门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