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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地方政府不会破产 养老不会受直接影响

发布日期:2013-07-29  发布人:摘自京华时报  阅读次数:588

      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因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其他相关债务: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债10.7万亿

2011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曾透露,全国审计机关4万多人对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涉及部门机构单位8万多个、项目37万多个和债务187万多笔。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万亿元。

今年6月审计署发布“2013年第24号审计结果公告: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亿元,增长12.94%。

郝振平分析,目前我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应该不会超过20万亿元。

-对话

临时举债投放应经人大审议

京华时报:地方债到底按哪种统计口径计算?

郝振平:无论部门统计口径有何不同,我都建议采用最简单,也是最大的口径,就是无论举债方是谁,最终是要由地方政府保证偿还的那些地方债务。因为只有最大限度地统计地方债数额,才更有利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京华时报:地方债的安全范围是什么?

郝振平:目前地方债很严重的一个问题就是,虽然各地举债额极大,可关于地方债却没有一个健全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评级体系。由于各地当前经济实力、今后发展潜力等各方面因素均不同,所以像广州这样的省会城市和不发达的省会城市,其地方债预警比例绝对不会相同。

因此,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应在地方债风险评估和安全评级体系方面强化合作,无论是以人大立法方式,还是国务院规章方式,都应尽快出台一个相关指标体系。

京华时报:地方债合理的投放领域有哪些?怎样有效控制地方债规模?

郝振平:我认为合理的投放领域只有两个。一个是符合地方政府明确规划,并确定下来的投放领域和相应金额。另一方面,对于规划外的临时举债和投放,都应该经过人大部门的审议。只有当地人大部门认可举债理由和举债规模,对此形成决议,当地政府才能举债。不应该轻易赋予一些政府部门自行举债和投放的权力。

由于我国税收增速已经严重放缓,国内外经济环境使得企业发展步履维艰,而土地财政又属于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因此一定要通过人大和审计等多部门合作,以加强立法、审议,以及审计动态监督等方式,尽量控制地方债的增速,使其规模逐步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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